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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9-05-31 09:04:14   地区:河南   浏览:0

  ③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19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④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9日8︰00至6月21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人力资源部和区社会事务局采取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对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通过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即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社会事务局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新乡高新区编制内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两金”。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和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4,3539873;监督电话:0373-3539811。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