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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克州乌恰县赴内地招聘教师简章(190人)
2019-05-27 20:02:42   地区:新疆   浏览:0

3、面试。面试以试讲和考官提问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其中学前阶段试讲10分钟,才艺表演5分钟),问答时间5分钟。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学段学科,自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问答。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考查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4、签约。经过资格初审、面试环节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与教育局签订《招聘教师协议书》。

5、体检。体检统一由教育局进行组织,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6、政审。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由教育局发布政审表电子版,考生自行打印填写盖章,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7、公示。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8、岗前培训。签约教师需参加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摸底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报考学段、学科等情况进行分配。培训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9、聘用。招聘教师正式录用后,纳入2019年度乌恰县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实行三年服务期制度。三年服务期内县教育局与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第1年为试用期),服务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三年服务期结束后,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报到前提交县教育局,调档函由教育局出具。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将出具不诚信证明反馈至毕业学校。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待遇保障

招聘教师聘用期内工资及福利待遇:在工资、津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享受国家特拨的南疆补贴、养老补贴、艰苦地区津贴等专项津贴,本科学历应发工资为平均10537元/月,实发工资为平均6482元/月;大专学历应发工资为平均10181元/月,实发工资为平均6277元/月;中专学历应发工资为平均10092元/月,实发工资为平均6229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转正后,每年享受冬季取暖费1400元,在农村工作者,可享受200--700元/月不等的基层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班主任享受200元/月补贴。

住房保障:由学校提供或协调解决教师周转房。

七、岗位计划:详见《新疆克州乌恰县教师招聘岗位表》

八、招聘联系人:

安老师:18094991117 庄老师:18690846928

包老师:13579563056 雷老师:1357956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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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专业目录

附件2:新疆克州教师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19教师招聘政审表

附件4:教师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