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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2019-05-10 12:46:30   地区:重庆   浏览:0

      2、实习实训管理员岗

      本类人员的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实作和面试。分值各100分。面试前,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具体事宜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和实作内容均为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比例为1:2,按笔试、实作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综合职业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3、专职辅导员岗

      本类人员的考试考核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面试前,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具体事宜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综合基础知识。

      (2)面试比例为1:2,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综合职业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4、关于考试考核

      试讲单科成绩70分为合格,其他单科成绩60分为合格。单科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考核。

      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招聘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5、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2)实习实训管理员岗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

      (3)专职辅导员岗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