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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招聘公告(185人)
2019-05-05 17:35:29   地区:山东   浏览:0

⑤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准入培训合格证等。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聘用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取得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博士研究生,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分为医疗类、综合类、护理类、药学类和中医类;初级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综合性基础知识;初级医疗类、护理类、药学类、中医类考试内容为相关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医疗类、护理类依岗位情况考察相应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笔试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其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3天未来院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英语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医院将根据参加面试的人数,合理设置考场个数。每个考场设一个面试考评组,考评组由主考官、考官、计时员、记分员、监督员、引领员等组成。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思考室、候考室、休息室,为各自独立的房间。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每个面试考点设一名纪检联络员,每个考场设一名纪检监督员。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由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