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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2名)
2019-04-29 12:19:44   地区:重庆   浏览:0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面试成绩、体检、拟聘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联系咨询电话:023-43780636。

      本简章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件: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3.专业参考目录

      4.诚信承诺书

      5.报名须知

      6.同意报考事项

      7.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