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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1名)
2019-04-15 09:35:19   地区:青海   浏览:0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知识(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余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 政策加分。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双语测试

  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资格条件中有 “懂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面试前根据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藏语(本公告藏语是指安多方言)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出现的面试岗位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六、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招聘、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和双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核聘用的岗位在考核聘用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八、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

  政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今年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