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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玉林市兴业县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2019-04-10 11:32:30   地区:广西   浏览:0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四、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待遇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2019年按8万元/人.年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性支出。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参与所服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分配,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各镇卫生院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职业发展。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编制限额内,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的电子版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到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县级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查工作。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兴业县健康局通知),持相关证件和《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到兴业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核方法。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由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的名单确定考察时间并组织考核考察。

  (四)体检、公示。体检由兴业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其它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