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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太原市事业单位引进506人公告
2019-04-08 10:17:35   地区:山西   浏览:0

(三)考核办法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考核可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评价、实地调研了解等务实管用的方式进行,确定初步人选。同一岗位报名比例达1:5及以上的,可增加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环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考核前一周将考核的地点、时间、内容、方式以及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参加考核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如果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引进人才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备案。

2.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才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将报市委组织部批复,予以解聘。

附件:

1.太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太原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中共太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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