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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民族大学赴省外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19-03-25 11:47:18   地区:青海   浏览:0

  2.紧缺管理岗位考核

  (1)学校组成考核组,在青组织考核。考核由写作和结构化面试组成。写作总分100分,根据写作成绩确定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考核比例不足1:3的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是否录用。

  (2)考核时间地点依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主考官主持考核工作,各考官按要求进行时,要求考生用普通话作答。考核评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面试考核由各考官单独评分,不组织评议。考核完毕,主考官当面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当场签名确认。考核全程录像。

  紧缺教师岗位、紧缺管理岗位综合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不予录用,综合成绩虽达到70分以上,但报考岗位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的,学校综合考虑是否录用。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且报考岗位达到1:3竞争比例,学校有权调整录用指标,综合考虑是否录用。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海民族大学门户网站、青海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各阶段信息公告为准。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结构化面试的所有岗位考生,以信息公告通知的时间到我校人事处办理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3份),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3份。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在校生证明,并注明学习专业(方向)及预计毕业时间。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中途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额经学校研究需要递补的,根据应聘该专业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组织人事处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并经学校审定的拟聘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民族大学官网公示7天。

  (八)办理手续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青海民族大学人事处与毕业院校、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考生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后,上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就业报到证、本人的学籍档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无法提供学历学位或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学校将取消报到资格。

  (九)试用期

  报到上岗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其他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专业划分依据。此次招聘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经学校资格审查确定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