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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烟台芝罘区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66人)
2019-03-19 08:30:53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类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四、考选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选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采用事业编制(师范类根据学科和岗位需求分配到教育系统中小学工作,采用学校教师事业编制),由芝罘区统一管理和使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2.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省市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本次考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3.本次考选相关信息以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5—6226884,6225710

监督电话:0535—6223303

通讯地址: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邮编264001)

附件:1.个人情况登记表

2.《个人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3.个人诚信承诺书

4.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2019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