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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4-05-20 16:03: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其中进编人员7名,不进编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岗位表》(附件)。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9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7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27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六)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具有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于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其中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七)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5月29日前,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