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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黔东南州雷山县公安机关招聘公告
2019-01-22 08:35:41   地区:重庆   浏览:0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7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按报考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此次招录未满设定岗位人数的或聘用期间出现减员的,由雷山县劳务派遣公司和雷山县公安局商议补录。

  十一、聘用待遇

  1.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需缴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到聘用单位,工作期间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在最低服务年限届满时退回。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缴纳五险(按相关规定分配财政划拨及个人承担金额)。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780元/月,合计3780元/月(“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统一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办公经费(含服装费、伙食补助)以每年3000元/人进行划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15186947485(雷山县公安局政工室刘志荣)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5-3331317(雷山县公安局办公室)

  十三、本次专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六、本《方案》解释权属雷山县公安局。

  附件:1.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雷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