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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重庆巫山县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01-12 21:15:52   地区:重庆   浏览:0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和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3)。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县卫计委)负责。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简章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月28日14:00-17:0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招聘岗位的专业笔试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该比例的,经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计委研究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降低比例至1:1开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2019年1月28日在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wshrss.gov.cn/)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详见《一览表》,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2: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计委研究认定,市人社局同意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降低比例至1:1开考。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关于递补。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确认放弃的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对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至少达到70分,且考试考核总成绩须至少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