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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运城夏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8人公告
2019-01-02 16:47:55   地区:山西   浏览:0

幼儿教师面试采用备课、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试题结合本次招聘专业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拟定。

其它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时间为10分钟。

面试中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立即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必须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并在相应的信息发布媒体予以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见公告并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及时将体检结果移交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体检结果在相应的网站和媒体进行3天公示。

2.考察。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遵纪守法证明,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原网站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后正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县人社局核发《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执行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泄露考题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二)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邀请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笔试、面试工作全程录相,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确保招聘质量。

(五)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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