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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四季度重庆市荣昌区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3人简章
2018-12-30 10:01:46   地区:重庆   浏览:0

(一)报名、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8楼1803(组织人事科)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23-46785032 王老师、苏老师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报名当天现场公布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报名时现场填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由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昌区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按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