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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四川剑阁县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一线教师52人公告
2018-12-27 11:25:32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个人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聘。对在考核招聘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现场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剑阁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一线教师岗位登记表》(附件1)打印版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4张;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等);

5.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教师资格证件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6.公费师范生需提供相关合同。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往届生必须在体检合格后、考察程序进行前,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移至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应届生必须在2019年8月10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移交到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并提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没有及时移交档案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试教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试教试讲的时间为10分钟,试教试讲的内容按照所报考的岗位随机抽取。面试工作组现场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岗位形成竞争的,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同一岗位拟招聘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安排加试,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本次考核招聘整个现场考核全部结束后,根据岗位数和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现场公布。

(四)签约

本次考核招聘整个现场考核全部结束后,根据岗位数和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剑阁县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一线教师协议书》。未按通知要求签订《剑阁县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一线教师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剑阁县教育局将根据考生成绩排名顺序安排替补人员。每个签约考生缴纳签约诚意金3000元,如考生按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剑阁县教育局将退还应聘人员签约诚意金。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剑阁县教育局组织进入体检入闱的人员到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剑阁县教育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约400元/人)。

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