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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6人公告
2018-12-27 11:26:31   地区:山西   浏览:0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5分。其他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1)命题。我院与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机构签订协议,委托该机构负责命制笔试试题等相关事宜。

(2)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3)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考试机构按审核报名资格通过顺序分组进行考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7日内在我院网站查询。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者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门诊楼14层)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我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3.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面试前一周,在我院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面试考官从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主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结束后当日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岗位排名顺序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

(5)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应聘人员在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诊,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3.我院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议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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