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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2018-12-24 17:07:49   地区:山西   浏览:0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以后各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得递补。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个人总成绩6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笔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实际报名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采取面试加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个人总成绩。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个人总成绩70分。

形成竞争的岗位应先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元月19日。

笔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笔试总分100分。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要求学生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独立完成备课,写出一份详细的教案或学案,以面对学生的方式向评委展示一节完整的课。形成竞争笔试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公开招聘普通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考生现场思考,现场答题。专家组成专家小组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相应专业技能等能力。形成竞争的,笔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

(六)体检

按照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教师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于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选,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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