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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2018-12-24 17:07:49   地区:山西   浏览:0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十二个月,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六、纪律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在招聘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均实行岗位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要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自觉接受监督。实行招聘计划、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六公开”,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从重处理。

3、服从组织安排。凡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组

2018年12月20日

(二)垣曲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学历

优秀人才公告

为了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我县经济建设需要,促进我县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我县从应往届研究生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 公开招聘高学历优秀人才12人,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2人)

垣曲中学:生物教师2人;英语教师1人;

物理教师2人;

垣曲县城市社区服务中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1人、政治学理论专业研究生1人;

垣曲县财政局:会计专业研究生1人;

垣曲县人社局: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1人;

垣曲县广播电视台:音乐与舞蹈专业研究生1人;

垣曲县工业园区: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研究生1人;

垣曲县畜牧局: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研究生1人;

二、招聘条件

1、公开招聘垣曲中学物理、生物和英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2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同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公开招聘普通事业单位研究生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2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

3、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后。

三、招聘程序步骤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要在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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