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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澄迈县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招聘专任教师44人公告
2018-12-24 09:10:06   地区:海南   浏览:0

8、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如提供的报考材料和信息,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进入通知中心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系统将于2019年1月9日16:30准时关闭。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合格)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应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相关打印准考证公告,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

 

(四)笔试

1、笔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计算笔试成绩。

(1)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3)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资格初审时本人签名后所上传的《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报名网址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7.报考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委培、定向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面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按综合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高学历者优先;2、高职称者优先;3、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组决定选择方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