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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0人公告
2018-12-22 08:33:37   地区:重庆   浏览:0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和《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flzyrsc@163.com(邮件标题为“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登记表和报名表则分别以“姓名+岗位名称+专业”的格式命名其文件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 邓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72806351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3日

(二)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审核报考专业。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资格初审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和《报名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根据考生毕业证具体专业进行审核。

初审合格者,原则上学院组织人事处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一览表(含各岗位报名人数等情况),并通知复审时间及地点。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学院通知持《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附件3)及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

符合参加现场复审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必须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诚信)报考事项(附件4)。

4.其他证明材料(包含报名岗位所需要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用养老保险或合同佐证)、职业资格证书)。

5.近期1寸彩色等级照2张。

6.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准时参考。

7.参加复审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初定于2019年1月中旬,原则上为非工作日,具体时间地点按照复审后发放的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准时参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试考核分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1.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试讲、专业能力考试):每科分值100分,共200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须达到1:2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属紧缺人才岗位的,学院研究后,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