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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卫生技术人员33人公告
2018-12-15 11:00:57   地区:山西   浏览:0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此环节后,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学历面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科目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护理专业知识科目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参加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紧缺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录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八、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2389126

技术咨询电话:0352-5067792

监督电话:0352-238913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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