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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2018-12-14 14:35:20   地区:山西   浏览:0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1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资格复审

1.对通过笔试后按比例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公开招聘办公室共同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已就业的另需提供已就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团省委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合成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省林业和草原局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审核办理批复聘用手续。

十、严肃招聘纪律

2018年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遵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纪律、规定,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影响公开招聘客观、公正开展的行为;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公开招聘有关纪律,不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安全顺利进行。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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