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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呼伦贝尔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2018-12-12 17:20:3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编办、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中专以上学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并继续就读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报考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多元化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按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总体方案执行。

(五)本《简章》由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7518;8217477

监督举报电话:0470-8105202

附件1.《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