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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永州宁远县公安局招聘410人公告
2018-12-12 09:38:34   地区:湖南   浏览:0

5、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6、试用期。公开招聘录用的农村辅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000元,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不建立劳务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购买工伤保险。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按原渠道发放待遇。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7、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宁远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务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8、合同解除。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本人要求解除劳务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劳务合同和离职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聘用人员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及违反劳务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务合同。

五、待遇报酬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本次招聘为宁远县农村辅警,属非行政、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宁远县村支两委人员待遇标准,养老保险参照村干部标准缴纳。工资标准基础为1500元/月(不含绩效奖励800元/月)。

联系人:张警官、袁警官

咨询电话:18874615599

13974646510

 

附件下载:

《宁远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辅警”报名登记表》

《宁远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辅警”职位表》

《宁远县公安局2018年“农村辅警”政治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