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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
2018-11-23 22:59:10   地区:山西   浏览:0

3、笔试内容:

《科目一》: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如有异常情况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三)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察

考察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组织实施。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2018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它职位、不得调动。

附件1:2018年永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3: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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