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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招聘4人公告
2018-11-23 23:00:1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六、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市财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受聘人员符合《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472-5228709,0472-5228710

监督电话:0472-5228708,0472-5228694

附件:

包头市财政局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