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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劳务派遣招聘60人公告
2018-11-08 22:11:34   地区:河北   浏览: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新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新河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县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补贴组成(专科1880元、本科1980元、硕士研究生2280元),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按规定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核对系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2018年新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8年新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