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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招聘14人公告
2018-11-02 16:27:43   地区:湖南   浏览:0

4、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非《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6、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十四、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入围考察;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有关手续。

3、对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六、其他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2、报考咨询

长沙县公安局政工室

咨询电话:0731-84015015(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731—84011089(仅限上班时间)

3、监督电话:县公安局监察室,0731-84015206(仅限上班时间)

县人社局综合监督科,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4、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5、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长沙县2018年11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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