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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2018-11-01 07:42:03   地区:湖南   浏览:0

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事项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共两科,均实行百分制,第一科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第二科为申论或专业知识,其中会计职位的考专业知识,其他职位的考申论。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或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参与、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笔试的试题由人社部门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纪委(监察委)、用人单位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2)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8年 11月25 日9:00 -11: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2018年 11月25 日15:00-17: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 11月 21日(周三)— 11月 23日(周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于11 月30 日起在宁远政府网公示,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12月 3日- 4日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填写《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结果在宁远政府网公示。

2、面试

面试评委: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抽签决定从异地评委库中随机产生,每组7名评委。评委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的试题:由人社部门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纪委(监察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对象:

(1)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中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行测成绩高的入围,若行测和申论(专业知识)成绩都相同,则一并入围。

(2)对于低于1:3比例开考的职位,考生至少有一科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入面试对象,职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或合格分(70分)方可入围体检。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专业知识)×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

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测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行测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