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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前旗招聘36人公告
2018-10-22 17:01:49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七)笔试总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察右前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察右前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全日制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原件;2001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2份;

5.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4张;

6.“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表和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于2018年考核合格但服务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提供旗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下列人员取消体检和考察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1.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民族信息填写失真导致政策加分的;

3.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1.由察右前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

2.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察右前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分到各乡镇。拟聘用人员与乡镇签订自聘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46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实行一年一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社区及所属乡镇管理。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否则停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1.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限工资及津贴构成。

①基础工资:每人每月1460元(自治区公布的察右前旗最低工资);

②岗位工资:每人每月200元;

③年限工资:在社区工作人员每满一年,从次年度增加年限工资25元;

④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2.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部分由所在单位缴纳。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为了加强我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秩序,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察右前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4-3906713 0474-3912047

网报技术服务电话:0474-815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