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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威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42人公告
2018-10-15 22:51:45   地区:贵州   浏览:0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含2:1)内确定职位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考生要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职位招聘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及下一个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能递补。体检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对象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由自治县财政统一拨付工资,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