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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8-10-10 22:28:0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1:3即可开考。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

(二)面试内容为实验数据处理和检测试验操作。根据岗位类别成立相应的面试小组,由面试小组组织相应类别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录用

(一)考试工作结束后,由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小组计算参加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上报总站审核。

(二)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中心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取舍。

六、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检测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检测中心成立的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小组负责实施,监督总站纪检委员全程监督。招考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八、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检测中心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照片恕不退还。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通讯方式畅通。

(四)未尽事宜由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小组研究确定。

(五)本简章由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六)联系电话0471-3983216 联系人:梁丽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