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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
2018-10-08 19:14:49   地区:山西   浏览:0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8:00-2018年10月21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0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0月22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8年10月16日8:00-2018年10月21日24:00前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报考者,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告知报考者补充。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18年10月22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2018年10月22日12: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比例1︰3,面试比例1︰3。

报名结束,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3:1,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到资格条件相同的其他岗位。划归的岗位和名额,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若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3:1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可以开考。

考生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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