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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随州随县高新技术产业武汉服务中心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8-07 17:57: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 浏览次数:0

  二、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招才引智机制

  (四)激发企业主体活力。对全职引进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硕士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企业,且为相关人才在随县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的,分别给予5000元/人、3000元/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依托随县现有高校工作站、外地随县商会,建设人才工作联络站,赋予招才引智工作职能,对成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与随县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切实履行义务的,单个工作站每年给予最高2万元经费奖励。(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经局、县委统战部、县招商服务中心,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五)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在随县企业工作满2年的,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为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引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经人社部门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初定为中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事业单位申报职数限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优先提拔使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直有关单位)

  三、打造更具生机活力的创新创业载体

  (七)加大创业支持力度。高层次人才来随县创办企业且全职在县工作的,按国家级领军人才最高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最高50万元给予贴息担保贷款,优先入驻人才创新创业超市、中小企业创业园,解决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作场所供其使用。吸引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其他人才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建发集团、县税务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八)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支持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对企业建设或牵头组建湖北省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并通过省级备案(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成立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经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补;新认定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补贴。(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科协)

  (九)深化人才开发培育。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培养整体规划,利用省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健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培训主渠道与各类培训机构相补充的人才培训体系。职能部门分类制定人才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培训质效,根据培训情况给予一定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有关单位)

  四、优化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务机制

  (十)健全人才安居政策。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在县城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不含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二手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费,同时享受购房款50%的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我县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全日制专科生,在县城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不含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二手房),分别按10万元、6万元、3万元、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同时享受300元/平方米购房补助、2000元水电燃气补贴、契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保障来县就业创业、在本地无住房的各类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建发集团,县直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