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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季度重庆云阳县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2人公告
2018-08-30 17:28:02   地区:重庆   浏览:0

 

(二)考试考核办法

1.报考云阳高级中学语文和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上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量化计分,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事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核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和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请登陆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等。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附件5),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