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8山西晋中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
2018-08-30 17:30:32   地区:山西   浏览:0

(2)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或已是单位在职人员的考生,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合同(如是合同,则须复印一份留存);如所在单位与报到证报到单位不一致的,需有与报到单位脱离关系的证明(报到单位是当地教育局的除外)。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从网上公告附件下载),由服务所在地和市(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所有报考人员须提前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网上公告附件下载),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4)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准考证制作及领取

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制作准考证,审核通过须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18年9月17日至9月21日上午12:00前到各招聘单位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地址见公告附件)。

五、岗位核减及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时,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一) 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2、时间、形式和内容: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9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采取纸笔答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按照临床医学类岗位和非临床医学类岗位区分,临床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非临床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仅测试《公共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或要求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报考者可免除笔试(若某一岗位报考人数大于等于50人,则不免除笔试),其他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参加笔试。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告。

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3名,以实有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或要求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以实有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3人)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员对进入面试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不另行安排面试)。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