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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368人公告
2018-08-15 19:49:2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七、资格审查

(一)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乌兰察布市2018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引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在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八、面试

(一)各旗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引进人员的面试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引进人员的面试工作。

(二)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1.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超过引进岗位计划数的,全部参加面试。

2.市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办公室俄语口语、英语口语岗位,市商务局蒙古语翻译、俄语翻译岗位的报名人员须参加面试。

3.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各旗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各引进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通知书时间、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引进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六)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应由5至9人组成。面试评委要求为非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评委要求为专业领域内认可的专家或引入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第三方机构(专业组织)参与评价。

(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面试成绩政策加分:硕士研究生项目人员,在面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市人才办审核确认。

(九)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十)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引进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名单。

(十一)各旗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将面试情况、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九、考察

(一)各旗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引进人员的考察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引进人员的考察工作。

(二)考察方式

1.对直接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和面试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通过审阅引进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

2.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考察,可通过审阅拟引进人员档案材料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引进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采取专业技能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

(三)各旗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在考察结束后一周内,将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十、体检

市人才办负责组织引进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

十一、聘用

(一)各旗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各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wm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