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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綦江区城区卫生事业单位遴选15人简章
2018-08-08 22:50:28   地区:重庆   浏览:0

(五)提出初步人选。根据有关报考条件,结合考察结果,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经区组织人事联席会办公室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后,对遴选人员进行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

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綦江区2018年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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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綦江区医疗卫生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

2.綦江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