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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8-08-07 21:35:48   地区:山西   浏览:0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拟引进岗位数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大于拟引进岗位数的,通过面试的方式,按拟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引进岗位数的比例过大,先进行笔试,按拟引进岗位数1:9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1、笔试

(1)报名成功、需要进行笔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沁源县委人才办(县委五楼5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及笔试时间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3)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被确定的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笔试人员必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要求的相关用具参加笔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沁源县委人才办(县委五楼508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2)面试着重考察面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等方面)和专业素质。

(3)面试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组织。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根据岗位专业特点,采用说讲课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4)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6)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7)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向社会公示。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主要通过征求村(社区)、学(院)校、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家访、相关部门审查、个人档案审核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专业水平、综合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

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9月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沁源县电视台、《绿色沁源》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聘用审批

1、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事业编制),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人员从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之日起,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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