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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三季度重庆黔江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39人公告
2018-07-30 22:53:25   地区:重庆   浏览:0

(三)面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人才岗位开考。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当天详见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有效数字)。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几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组织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报考附件1中序号12-16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名单笔试结束后公布,考生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