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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峰峰矿区招聘教师227人公告
2018-07-29 10:06:29   地区:河北   浏览:0

五、聘用审批

1、对于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区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编制、保险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其中一项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选择学校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规定执行,随时取消考聘资格。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由区委、区政府抽调人员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和现场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http://ff.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为现场信息发布处,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0310—5182288 (峰峰矿区人社局)

0310—5193106 (峰峰矿区教体局)

0310—5182568 (报名现场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2227 (峰峰矿区纪委监察委)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原标题:峰峰矿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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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峰峰矿区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018河北峰峰矿区招聘教师具体岗位情况表.xls

2018河北峰峰矿区招聘教师岗位所需专业信息一览表.xls

2018河北峰峰矿区招聘教师相关问题解答.doc

2018河北峰峰矿区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来源:http://www.ff.gov.cn/detail.do?id=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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