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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2018-07-25 23:54:06   地区:贵州   浏览:0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若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填报有误的,在2018年8月8日17:00前,考生可自行修正姓名、身份证号后重新报名;其他信息填报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18年8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8月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县招聘办公室在8月10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6日9:00至8月10日17:00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教育类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若无适合改报条件职位的,予以退费。

综合类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参考,划定成绩合格线(总成绩60分)。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加分

1.加分对象。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激励广大脱贫攻坚一线“村干部”安心干事创业,勇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建功立业,决定对符合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报考人员凡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不含各级部门表彰)的给予加分。

2.加分事项。2015年1月1日以来,凡在村支书、副支书、村主任、副主任工作岗位上,个人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同一事由获不同等级表彰的,取最高分值加分。填报加分表时需同时提供对应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该表彰推荐呈报单位公章,并需经办人签名。

3.加分办理流程。加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加分地点设在石阡县政府综合大楼八楼,加分统一办理时间为2018年8月9日至8月10日。逾期未办理加分的人员,视为放弃表彰加分并不予受理,符合表彰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交《石阡县2018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审查人签名,当场确认加分,并由考生保留一联备查,加分情况于笔试前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面试环节后,在笔试、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折算后合计),再加上相应表彰加分分值,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科目、内容及类别。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笔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

1.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

2.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教育类,考试类别代码为2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