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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2018-07-20 11:10:20   地区:河北   浏览:0

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计算: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试讲合格成绩设定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3、初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初录人员: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试讲成绩不合格人员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一并参加考察。

(五)考察

考察将通过查阅档案、到有关单位座谈等方式考察了解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按规定将考察表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录用的人员由南大港中学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用,其余人员在教育系统内调配。

2、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被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实行试用期十二个月,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被录用人员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

5、被录用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

(九)本公告由南大港产业园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17 --5897862 0317 --589787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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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及时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

南大港产业园区教育局

201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