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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366人公告
2018-07-17 23:43:58   地区:河北   浏览:0

(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且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交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及时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 7月 28日12:00。缴费成功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8年8月4日笔试结束后12:00前到本考点办公室凭《笔试准考证》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予以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2018年8月4日笔试结束后12:00前到本考点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减免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请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及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8月1日 9:00至2日24:00,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特殊原因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参加考试,但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到本考点办公室照像备查,拒不照像备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笔试科目:①教师类(含电大、技师学院及幼儿园微机岗位下同),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②医务类(莲池区幼儿园保健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等。

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各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各专业基础知识分别约占卷面分值的50%左右。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6、原则上分别按教师类、医务类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其数值为同类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8月7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1、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暨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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