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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汾西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0人公告
2018-07-07 23:43:51   地区:山西   浏览:0

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会在核算工作结束后在县人社局楼下公示栏和汾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人民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指定后,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是否能投入脱贫攻坚战、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2018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县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按时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上报考察结果。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六、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聘期内不得辞职、调动或报考其他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受聘人员列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次考试公告解释权归汾西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咨询电话:0357-5122118

原标题:汾西县2018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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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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