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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184人公告
2018-07-07 23:45:35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分数(不含加分)高的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

考察工作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本《招聘简章》“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贞丰县服务不满5年的,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所有程序完成后,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同时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无工作能力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f.gov.cn/)”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自行阅知,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