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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万盛教育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2018-06-02 11:31:10   地区:重庆   浏览:0

(2)所需资料: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等。到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前往,但须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用A4纸打印并由委托双方签字)、审查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者的,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单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专业技能测试

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其中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说课或专业能力展示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考官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

面试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选岗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对体检政策有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