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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招聘辅助人员50人公告
2018-05-30 17:20:28   地区:河北   浏览:0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内容、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6月19日以前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四)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就职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如不能提供则不予聘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证件审核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资格复审

由市环保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及资格复审。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待遇

环保局辅助人员由环保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标准参照市公安局辅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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