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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汕尾开放大学招聘3名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2018-05-14 17:28:56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考生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人员至少在3人以上。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汕尾开放大学网站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学校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二)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三)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现为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拟聘人员,免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按照汕尾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六、其他

(一)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二)联系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0-3383663;

招聘联系电话:

汕尾开放大学办公室:06603373669

13642447777(吴老师)

原标题:广东省汕尾开放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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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汕尾开放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doc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开放大学

2018年5月14日